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
【打印】
【页面调色板
】
发布时间:2016-08-08
主要职责:根据国家和省、市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,拟订全县林业发展相关规划和计划;实施项目管理,指导全县林业基本建设,编报和下达年度计划;负责全县林业统计工作,协助检查监督全县林业统计法规的执行;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补偿制度的实施;依法征收育林基金、森林植被恢复费;指导全县林业财务会计工作,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有关报表汇编;按规定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,编制本部门决算;按权限监督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、林业各项资金;按规定承担县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。